封丘縣農機購置補貼投訴管理制度
時間:2022年06月16日 點擊次數:20758
為規(guī)范農機購置補貼投訴管理工作,提高我縣農機購置補貼投訴和處理效率,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公開公平公正實施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一、本制度適用于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,依法對存在質量問題或“三包服務”服務不到位等行為提出的投訴和舉報。
涉及農機補貼產品質量投訴的,按國家《產品質量法》《農業(yè)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(guī)定》等有關農機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執(zhí)行。
二、縣農機局應當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、通信地址、電子信箱等聯系方式,為農機購置補貼投訴和信訪人員提供便利。投訴和信訪人員通過書信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網絡、信箱、媒體及舉報等形式反映情況,提出意見、建議的,農機局應及時認真處理。
三、高度重視并熱情耐心地做好投訴和信訪人員的接待處理工作。設立投訴、信訪和舉報記錄簿。受理信訪、投訴、舉報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熱情接待來訪人員,認真登記來信來訪的訴求,傾聽并分析所反映的問題,及時與其溝通情況;不得對投訴和信訪人員置之不理,敷衍塞責,推諉拖延,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(tài),把問題解決在基層。
四、做好調查處理工作。對不需要處理的一般問題,應耐心解釋政策,做好來訪人員的思想工作;對簡單一般的信訪投訴反映,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、處理、反饋等工作;對較復雜的投訴舉報反映,要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,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時間的,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,并記錄說明情況。上級機關轉來的信訪投訴舉報件,按上級機關指定的期限辦結。
在信訪投訴舉報查辦過程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,重調查、重證據,全面客觀解決問題,注意工作方法。信訪投訴舉報件的調查了解,談話核實,必須有兩人以上共同辦理,并制作筆錄,由被談話人在筆錄材料上簽字。
五、做好對投訴和信訪的回復和檔案保存工作。整理、保存投訴和信訪材料,并對投訴人的姓名、投訴具體事項、投訴對象和投訴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和記錄。在回復調查處理結果時,應當用語規(guī)范、方法恰當,可采取直接回復、約投訴人面談回復等方式。
六、保護投訴和信訪人員的合法權利。嚴格遵守保密規(guī)定,對信訪投訴舉報人的姓名、工作部門、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內容如果需要保密的必須嚴格保密。
七、問題處理。定期梳理投訴和信訪材料,對投訴較多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應及時研究改進措施和方法,著力解決問題,切實維護群眾利益。
對查處的一般性問題,應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。如屬個人問題,應約談本人,予以告誡。對查處的違紀違規(guī)問題應按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;對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查處結果應及時報送上級農機主管部門。
投訴電話:0373-82937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