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丘縣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告
時間:2023年12月01日 點擊次數:3586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國土資源部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封丘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協議方式供應3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地塊基本情況及相關要求
宗地號 | 位置 |
面積 (公頃) |
土地用途 | 主要規(guī)劃指標 | 出讓年限(年) | |
容積率 |
建筑 高度 |
|||||
2023-協50號 |
應舉鎮(zhèn) 前小寨村 |
0.011475 | 供燃氣用地 | ≤1.0 | ≤12 | 50 |
2023-協51號 |
應舉鎮(zhèn) 前小寨村 |
0.0100 | 供燃氣用地 | ≤0.2 | 50 | |
2023-協52號 |
王村鄉(xiāng) 小城村 |
0.011475 | 供燃氣用地 | ≤1.0 | ≤12 | 50 |
二、資格及要求
1.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,除法律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及目前仍欠繳我縣土地出讓金的公司、企業(yè)、其他組織外,均可申請用地。申請人應單獨申請。
2.除法律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及目前仍欠繳我縣土地出讓金的公司、企業(yè)、其他經濟組織外或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手續(xù)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、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、因企業(yè)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、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(fā)利用土地、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開發(fā)、拖欠土地出讓金等情形之一的企業(yè),在違法違規(guī)違約行為處理完畢之前,該企業(yè)(包括其控股股東及其控股股東新設企業(yè))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。
三、用地申請登記
申請人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持用地申請書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,等有效證明文件,到封丘縣自然資源局提出用地申請,辦理相關登記手續(xù)。
四、報名截止
用地申請報名截止至2024年1月1日17時。至報名截止,如上述地塊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,協議出讓改為招拍掛方式出讓,具體時間另行確定。
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、傳真、郵寄或口頭方式申請。
地址:封丘縣世紀大道158號
電話:0373-8280525
封丘縣自然資源局
2023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