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丘縣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 政策解讀
時間:2021年09月18日 點擊次數:29722
封丘縣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
政策解讀
一、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政策解讀
2014年,教育部、財政部、人社部聯(lián)合印發(fā)了《關于推進縣區(qū)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》,國家層面首次提出“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‘縣管校聘’管理改革”。2015年、2017年,教育部分兩批共確定了49個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示范區(qū),探索教師隊伍管理新機制。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(fā)了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》,要求實行義務教育教師“縣管校聘”。
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(fā)展,全面深化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體制改革工作,根據河南省教育廳、省委編辦、財政廳、人社廳《關于加快推行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豫教人〔2021〕45號)和新鄉(xiāng)市教育局、市委編辦、財政局、人社局《關于加快推行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新教〔2021〕92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縣實際,出臺了《封丘縣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》。
二、什么是“縣管校聘”
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是一項全面系統(tǒng)、涉及多部門的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。主要內容是,縣級機構編制、人社和財政部門分別負責核定區(qū)域內教職工編制總量、崗位總量和工資預算,教育部門在核定總量及預算內統(tǒng)籌安排編制、統(tǒng)籌使用崗位、統(tǒng)一管理工資,學校按需設崗、以崗聘用,教師競聘上崗、合同管理。
三、實施意見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
指導思想: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實中小學教職工“以縣為主”管理體制,加強縣域內中小學教師的統(tǒng)籌管理,按照“總量控制、統(tǒng)籌調配、競聘上崗、合同管理”的原則,促進縣域內師資均衡配置,大力推進教育公平,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。
主要任務:建立健全縣管教職工編制、人員經費、崗位設置、交流輪崗,校管崗位聘用、績效工資分配、考核獎懲的新機制,為校長教師合理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。
四、實施意見的范圍對象
封丘縣教體局所屬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。
五、管理改革的主要內容
一是創(chuàng)新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機制??h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內,按照班額、生源、教師數量及學科結構等情況,自主制定教職工編制使用年度計劃和分配到校方案,報縣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后實施,真正實現中小學教師由“學校人”向“系統(tǒng)人”轉變。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、人社部門及時確定每年用編進人計劃總量,保證教師“退補相當”“有編即補”。
二是完善中小學教職工崗位設置管理。按照“統(tǒng)一標準、崗位統(tǒng)籌、分類核定、職數統(tǒng)管”的原則,采取區(qū)分學段、打包核定的辦法,將縣域內同類型學校專業(yè)技術崗位進行整合,分別對照現行中小學專業(yè)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,統(tǒng)一核定縣域內不同類型高中(完中)、初中、小學及幼兒園的高、中、初級崗位總量,打破崗位資源校際壁壘,實行集中管理,統(tǒng)籌使用??h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不同類型學校專業(yè)技術崗位總量內,擬訂具體分配意見,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后實施。
三是完善中小學崗位聘用管理制度。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和校長對教師的崗位聘用權。中小學校在縣級教育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內,按照“按需設崗、競聘上崗、以崗聘用、合同管理”的要求,制定崗位聘用具體實施方案。
四是創(chuàng)新中小學校長隊伍管理。引導鼓勵優(yōu)秀校長向農村學校、薄弱學校交流輪崗??h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實施方案,通過競聘上崗等方式在縣域內進行中小學校長交流輪崗,配齊配強中小學校長,進一步健全校長工作激勵機制,激發(fā)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激情和活力。
五是規(guī)范中小學教師競聘管理辦法。全面推行教職工崗位競聘制度,以校內競聘、跨校競聘、組織調劑等形式推動中小學教師合理流動,促進中小學教師資源的科學化配置??h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,出臺縣域內中小學教師聘用實施意見,指導學校通過民主公開程序逐一制定競聘方案,經審核備案后,由學校自主組織實施。
六是完善教師退出機制。建立師德為先,能力和業(yè)績?yōu)閷?,學校、教師、學生、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教師評價機制,建立以競聘上崗為核心的教師退出機制,建立科學、合理的解聘機制。
七是完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制度。由縣級教育部門會同縣人社部門按照公開招聘的政策規(guī)定,制定符合教育教學規(guī)律、教師職業(yè)特點和崗位適應性的招聘方案并在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導監(jiān)督下組織實施。
八是完善教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。
把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貫穿于“縣管校聘”改革全過程,嚴格聘用條件、規(guī)范程序,以崗位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為標準,以品德、能力和業(yè)績?yōu)橐罁?,擇?yōu)聘用。學校制定的教師競聘方案、考核辦法、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等,應充分征求學校教職工意見,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。對聘任和考核結果,須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,充分保障教職工的參與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人社、教育部門要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和教職工維權服務機制,讓教職工有充分、暢通的訴求渠道。對學校違背政策和程序的人事管理行為,堅決予以查處。
九是完善績效工資管理制度。
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、財政部門在核定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,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要給予適當傾斜。教育部門在人社部門、財政部門核定的本部門績效工資總量內,根據學校規(guī)模、教師數量、教育質量等因素,科學分配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。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,按照“以崗定薪、薪隨崗變”的原則,根據崗位目標、工作量、難度系數等確定崗位績效工資,同時向一線教師傾斜,依據崗位目標完成度考核發(fā)放。
政策文件: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封丘縣中小學教師“縣管校聘”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》的通知